网上信访受理办法 为适应当前信息时代对信访工作高速、快捷、便利的需要,加速对信访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方便信访人通过网络方式提出信访事项,加强对信访事项的督办工作,方便各级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受理和处理的信访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受理、处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根据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中合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本地区信访信息系统的要求,拟提出网上信访信息受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我县信访信息网络系统,构建网上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平台。 二、人民群众可以点击我县信访信息网,根据网站具体要求的事项,认真填写反映的具体信访事项等其它相关内容,实现信访事项的网络受理。同时,出于对信访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由网络程序自行给信访人提供可查询该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的登录密码,以便信访人在此后查询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三、县信访局根据收到的信访事项,应进行网上登记,并区分情况,根据新的《信访条例》规定,在15日内予以处理。 对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将不予受理的意见回复,同时履行告知义务。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人民政府决定。 对已经转办和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将转办、交办的情况,上传至信访信息网,并注明承办单位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对网上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及时督办。 五、信访人对网上信访需要注意的事项: ①上网反映问题,信访人应用真实姓名。 ②网上反映问题要注意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 实,也不能诬告、陷害他人。 ③上网反映问题,要将问题涉及的单位交待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