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娄烦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万人大行动实施方案娄办发[2008]11号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工委),县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了尽快启动和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万人大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以治理脏乱差为切入点,以彻底清除积存垃圾为重点,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全民参与、全员行动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时间 三、行动任务安排 (一)县城集中行动地点由建设局组织机具和人员分三处开展。第一行动点新良庄老干部宿舍前;第二行动点北大街河家庄菜园段;第三行动点涧河河道污水厂段。 (二)各机关单位要严格按县“清洁办”安排的任务,组织好人员,准备好劳动工具和机具,具体任务、地点、参加人数见万人大行动任务分解表。 (三)各乡(镇)要集中清理整治脏乱明显地域,按要求组织好人员准备劳动工具、清理车辆和装载机具等。要通过分区划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大行动。 (四)各居委会、村庄要在乡(镇)的统一安排下,动员和组织驻地单位同时开展宣传教育和清理整治行动。 四、行动要求 (一)对于清理出的垃圾,各单位要定点倾倒,全部集中清运到西果园村车道加沟垃圾场,杜绝所清垃圾发生乱倾乱倒和“二次搬家”。 (二)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选择沟、洼集中倾倒,定期掩埋。 (三)各乡(镇)要以此次大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整治责任,狠抓落实,在此基础上,创新管理机制,健全工作体系,落实人员队伍,加大经费投入,把每月13日定为全县“清洁日”,把每周星期五定为各机关单位“清扫日”,逐步实现市容环境和村容村貌的长效治理。 五、检查考核 县包乡领导、县监督考核组要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按时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单位,通过电视台曝光,并依照“城乡清洁工程”问责办法和考核办法,实施问责、考核。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