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关于对重点林区实行封山禁火禁牧的通告 |
娄烦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重点林区实行封山禁火禁牧的通告 娄政告〔2010〕1号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鉴于我县森林面积大。加之近年来全县新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林内荒草连年续根生长,致使林下可燃物严重增多(重点林区已超过或接近世界公认标准30吨/公顷),目前气温急剧回升,风多风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我县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6月15日,森林防火特险期为每年3月20日至 一、重点林区的封山四至范围及实施乡(镇) 1、云顶山封山范围:大背山(包括南岔塔、中南沟、大、小黑沟地段),四至为:东起独石河潘南公路,西至云顶山山岩,南至韩井沟岩,北至独石河的赫赫山岩,总面积6万亩。 方山肉牛场封山范围:马草沟,云顶山片地段,四至为:东至黑圪洞沟,南至前云顶山脊,北至城墙岩梁,西至赫赫岩山顶,总面积3.3万亩。以上地段由米峪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封山。云顶山林场、方山肉牛场配合,并要抓好辖区的封禁管护工作。 2、杨湾山(包括房儿沟、林地洼等地段),四至为:东至大坡沟,西至杨湾山,南至南阳圪洞,北至石寨,面积8万亩。 龙皇山,东至大圣堂梁顶,西至道仁沟梁腰,南至胡家沟,北至西会南山,面积5万亩。 一箭岭山西北至方山界,南至后庄上,东至都交曲,面积2万亩。 以上地段由马家庄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封山,云顶山林场配合,并抓好辖区的封禁管护工作。 3、汾河林场的四大背(正王背、酱菜背、南沟背、皇姑山),四至为:东至县铁矿,西至方山界,南至正王背岩,北至岚县界,面积3万亩。以上地段由盖家庄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封山。汾河林场配合,并抓好辖区的封禁管护工作。 4、灵钟山山系,东南起杏树坡,西北至交城界,东北与米峪镇乡接壤(灵钟山山脊),石娄山山脊西部总面积4万亩。以上地段由天池店乡封育,汾河林场配合。 5、峰岭山,北至峰岭山腰,南至沙沟,东起峰火台东,西至石合沟。由静游镇负责峰岭山山脊北部,庙湾乡负责峰岭山山脊南部的封禁工作。庙湾乡同时做好牛头山2万亩的封禁工作。 6、周洪山东起息马店沟,西至细米沟,南、北均至山腰林地畔。山脊北部由静游镇负责封禁,南部由娄烦镇负责封禁。 7、全县退耕还林地、封山育林区、天然林保护区、三北防护林工程、06年以来县政府实施的生态建设重点工程,以及其它新造林地由所属乡(镇)自定封育、封禁。 8、石娄山山脊东部总面积1.5万亩,该地段由杜交曲镇封禁。 二、封育时间 从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起至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新造林地实行长年封育。 三、在封山期间,所有的车辆及过往行人不得进入封山区。如因公确需进入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发给入山证或通行证方可入山。对穿越封山区的公路的过往车辆要发放《森林防火提示卡》,不向外丢弃烟头,不在林区点火取暖,确保森林安全。 四、在封山范围内种地的农民,不得带火种入山,不准烧荒草、烧地堰草。 五、禁止砍柴、放牧、从事副业生产的人员进入封山区域。 六、在封山地带不准使用枪械狩猎,不准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测和施工等活动。 七、在重点封山路口、要道设卡配备干警,森林防火检查站、乡(镇)林政稽查分队、护林员要上路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检查。在封山区,严禁带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入山。 八、其它乡(镇)的重点地段,由有关乡(镇)负责采取措施,搞好护林防火工作,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九、对不执行通告者,按《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国家条例的由公安、林业部门依法处理。 十、本通告从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