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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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文日期 | 2023-09-08 | |||
发布机构 | 娄烦县 | 文件编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人民武装部和驻地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地震灾害预测预防,负责地震应急指挥系统规划建设和震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性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的意见建议。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相关具体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际救援工作和县(市)区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裁决、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职权等行政职能工作。 (十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娄烦县城君宇大街开元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办公电话:0351—5322240 24小时值班电话:0351—5326113/5322479 单位负责人:王代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