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 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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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
景 博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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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局长
任 瑛
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能源、粮食、工业信息、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民营经济、财税、金融、教育、体育、统计、审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国有资产、科技、人防、交通战备、数字政府、重点工程、转型项目、采煤沉陷区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能源局、县粮食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项目推进中心(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县数据服务中心)。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武部、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档案馆(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研究室)、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目标绩效服务中心、县委信息化中心(县电子政务中心)、县侨联、县税务局、国网娄烦县供电公司、煤运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信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县石油公司、中铝娄烦铝矿、太钢尖山铁矿、龙泉煤气化、县烟草公司及其它金融保险机构。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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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 林
负责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总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消防、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交通、园林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县运输公司。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路段、县邮政分公司、太佳高速、太兴铁路。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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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李学斌
负责文化和旅游、文物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马建玉同志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高君宇故居纪念馆(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县文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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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关晋钢
负责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县药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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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田志凯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司法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县信访局)、县法学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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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马建玉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移民开发、农业机械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开发、畜牧、蔬菜、治汾、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分管:县汾河水库上游保护发展中心、县供销合作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扶贫基金会、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引黄管理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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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 俊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规划和自然资源、国土绿化、融媒体、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管: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县新华书店、云顶山管理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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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肖桂峰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分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总工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