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娄烦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 40 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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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23 | |||
发布机构 | 娄烦县 | 文件编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武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第1号令)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并农政改发〔2022〕1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并经多方征求意见和专题研究,于2022年5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实施意见》(娄政办发〔2022〕30号)文件,通过近一年的实施,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今年5月全县土地流转面积8.833万亩(确权面积28.23万亩),其中用于粮食生产8.4582万亩,流转5年以内4.2828万亩,5-10年内1.175万亩,有效保障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另外,您提到的“关于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全面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的全面完成,将按照《实施意见》第6部分提出的创设一个平台、构建一个网络、建立一个窗口、规范一套制度、完善一套资料“五个一”的标准,将结合“两办法一清单”监管平台及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的工作要求,由县、乡两级共同努力、逐步完善。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县政府农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娄烦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