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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遴选2026年娄烦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开遴选公告

时间:2026-07-10 浏览量: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结合全县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实际工作需求,现在已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增加1个基地遴选名额,现就有关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有遴选相关要求不变

本次补充遴选全部沿用原通知规定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向所属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遴选确定后,按照统一要求,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基地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示范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5年以上。

3、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蔬菜、水果、粮食基地规模相对连片100亩以上;食用菌采用标准化生产厂房工厂化生产,年投资20万元以上,生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4、基地示范展示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对优质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5、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6、有较强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能力。

(三)示范基地的职责

1、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基地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明确技术示范目标和服务内容,明确联合的农技推广机构(团队)和技术负责人,试验示范1-3项(次)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形成1个主推技术规程或技术手册。

3、需邀请不少于15个种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推广机构(技术团队)和技术负责人指导服务不少于6次,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确保农业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

(四)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方案要求实施,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范围主要用于种子(苗)、农药、肥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二、补充申报时间延长

现补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联系人:曹瑞华   电 话:0351-5323392

现场报名地址:县城南大街党校巷口娄烦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娄烦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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