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关于旅游民宿发展的奖补措施(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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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
公开类型 | 公开属性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开期限 | 公开载体 | 来源 |
一、修改背景 为加快娄烦县民宿产业发展步伐,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全面助推娄烦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参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2月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及省内外民宿发展奖补相关规定,结合娄烦实际,特对2021年编制的《娄烦县关于民宿发展的奖补措施》(试行)进行修改。 二、主要内容 1.奖补目的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资本发展民宿产业的积极性,提升住宿接待水平和能力。 2.奖补类型 新建民宿奖补。分为等级民宿和非等级民宿。 等级民宿指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要求,获评丙级、乙级、甲级的旅游民宿。 三、奖补流程 凡达到以上条件的乡镇、旅游企业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奖补: 1.奖补期限为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0月1日到11月25日申报完成,12月15日前完成审核,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奖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填写民宿奖励补助申请表:需受补主体、村、乡镇、全域旅游指挥部办公室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3.单位或个人需出具营业执照及县全域旅游领导小组指挥部等部门需要的旅游相关印证资料。 四、范围期限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解释权归娄烦县全域旅游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