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24 | |||
发布机构 | 娄烦县 | 文件编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缪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县105个行政村张贴了240份《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通告》、105份《监督标志牌》,通过公示保洁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监督电话,居民可随时对村内保洁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建立与各乡镇、村委的联系网,并积极对接沟通,据实掌握每个乡镇、村庄易形成垃圾投放点的位置,以便及时清理垃圾。 二、加强网格监管。重新对城乡环卫网格管理责任体系进行划分,分为4队,每队2-3组,每组3-4人,不间断对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巡查。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巡查,形成了“检查→督办→整改→反馈”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治理的不断提升。 三、加强排查整改。对辖区内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各个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对垃圾收运设施设备配置不足、损坏后不及时更换,垃圾清运不及时、乱堆乱倒等问题进行彻查彻改。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分析问题根源,对辖区内各类问题的进行摸底排查、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主动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严、细、实。 办理结果: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娄烦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